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相关承办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整体要求,依据《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印发〈恢复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科教函〔2020〕4号)精神和本市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相关要求,现就本市有序恢复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有序恢复的原则,强化安全意识
恢复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工作,事关考生和家长身体健康,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及相关承办单位要提高思想意识,树牢安全观念,应按照本机构现场考级点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统一部署,在所在区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活动之后再开展现场考级活动,要充分征询考生家长意见,预判考级人数、规模,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现场考级的各项筹备工作,坚持有序恢复。
二、坚持防控为先的原则,压实主体责任
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及相关承办单位应全面落实自身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持防控优先,前移安全关口。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恢复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要求,通过不见面方式开展现场考级活动考试报名,在考场选择、预约限流、考生和家长防护、场所防控管理、考官和工作人员健康管理等方面,严格按照《指南》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根据考场大小、考生人均面积最低标准严控每场考级人数和规模,实行错峰和限量报到与考试;考场、候考区、休息区及考级器材等要严格消毒,备齐相关防疫物资,提供临时医疗保障和隔离场所,配备专人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做好秩序维护和引导工作,避免人群聚集,强化责任担当,确保现场考级恢复工作安全有序。
三、加强备案审核,前移防控关口
本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恢复工作采取线下承诺备案的方式进行,各相关艺术考级机构应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提交《天津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现场考级活动承诺备案表》,填报疫情防控相关表格存档备查,切实做好各项防控及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
四、具体工作要求
考级机构需在开展现场考级5个工作日前,将本机构恢复开展在津现场考级活动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报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备案(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梅地亚艺术中心北楼1303房间)。具体材料如下:
1.在津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具体要求见附件2)。
2.天津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恢复现场考级活动承诺备案表(见附件3);
3.所属地防疫部门审验通过情况原件及1份复印件(加盖被批复单位公章);
4.上次备案的现场考级活动的疫情防控相关表格(附件4,5;首次备案不需要提供)。
以下材料在每次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工作中填报,先存档备查,并在报送下一次考级备案时提交上次备案的现场考级活动的表格:
1.天津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考官、考务人员健康记录表(见附件4);
2.天津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生健康记录表(见附件5)。
请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及相关承办单位合理做好现场考级计划,考级计划不得长于6个月,所有现场考级活动要做到线下备案全覆盖。同时,要严格按照《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按时限要求做好线上备案工作,包括承办单位备案、考前备案、考后备案等。
市文化和旅游局及文化执法部门将依据《指南》和《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加强对各机构现场考级活动的监督管理,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一旦发现有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现场组织不严密、存在安全隐患、违反防控要求的行为,立即制止、督促整改,并根据情形严重程度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联系人:张一;联系电话:83602551。
特此通知。
附件:1.恢复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2.天津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事项表;
3.天津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恢复现场考级活动承诺备案表;
4.天津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考官、考务人员健康记录表;
5.天津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生健康记录表。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