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消除误区 依法维权

近期旅游投诉数量居高不下,棘手问题日益剧增。究其原因本质:即游客报名参团渠道不正规,没合同保障,难举证、难调解、难处理的事例屡见不鲜。针对上述情况,为正规旅游市场,维护游客权益,现将旅游纠纷常见的六个误区总结归纳如下:

一是惯性思维认识误区。“熟人好办事”,这是千百年来国人的惯性思维,但从实际情况看,旅游业“托关系”、“找熟人”并不靠谱。少数游客把价格的高低作为选择旅游产品的第一参考,热衷于找熟人、靠关系,把微信朋友圈当捷径,殊不知类似于上述情况并非正规游客招徕渠道。旅游法第四章第四十条,导游和领队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必须接受旅行社委派,不得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为此,广大市民在有旅游需要时还需到正规旅行社进行选择,查看经营者资质、签署旅游合同,以此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是经营范围认识误区。旅行社从经营范围分类,可分为国际社和境内社两大类。二者的区别在于国际社既可承揽出境业务,亦可承揽境内业务;而境内社只能承揽境内业务。另外,经营台湾游在具备组织境外游资质的同时还需具备赴台资质。

三是消费理念认识误区。物美价廉是购物者的主观意愿,但旅游市场的现实情况是“一分钱一分货”。为在激烈的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一些旅游企业力争提高知名度,获取更多客源,抓住部分游客贪图便宜的心理,先以低价吸引眼球,然后在行程中想方设法促使游客再次消费,此类旅游商品的具体表现为“两多两少”,即自费项目多、购物多;景点游览少、导游讲解少。现实行程和游客的期望值存在较大差距。

四是举证方式认识误区。“谁主张谁举证”,旅游质监部门受理投诉一贯秉持有法可依、有证可查的原则。就目前受理投诉情况来看,多数游客无法提供有效证据,仅有物证、人证缺乏力度,不足以证明从业者违约、违规和违法现象的存在。视频资料能够真实还原事发现场,是投诉、举报最为有效的有效证据。如遇纠纷,游客可选择此方式记录事发经过,以便旅游管理部门调查取证。

五是政企关系认识误区。旅游管理部门和旅行社之间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旅行企业确有违法行为,旅游管理部门可以对其进行处罚,但旅游纠纷多系民事纠纷,遇此情况旅游管理部门可以介入调解,但其调节不具有强制性,游客确需维权,还需依靠司法程序解决。

六是文字内涵理解误区。参考行程是对旅游产品的初步认识,是游客做出抉择的主要依据。此环节游客一定要慎重对待,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出选择,并就相关事项,特别是自费项目、景点游览时间、购物次数等敏感事宜一定要和旅行社进行协商且达成一致,填写旅游合同时更是要逐项检查、仔细核对,谨防文字理解偏差导致旅游纠纷的发生。

没有绝对完美的旅程,任何旅游产品都存在瑕疵,加之旅游涉及吃、住、行、游、购、娱等多个环节,地域相隔远,时间跨度大,游客对行程中遇到的不悦还需辩证的看待,如遇侵权问题,及时拨打88908890或12301咨询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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