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意外防患未然 维权切忌蛮横

“天有不测风雨,人有旦夕祸福”,旅游中的意外事故,往往发生在顷刻之间,难预料、难防范、难处理,无论是游客,还是旅行社对此引发的纠纷都是深感焦虑和无奈。为维护广大游客权益,将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以及次生损失降到最低,结合近期所发生的旅游纠纷,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就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未雨绸缪,出游前购买意外险化解后顾之忧

旅游意外事故往往伴随着人身伤害,其后续的检查、医疗、护理等费用不容小觑,不过广大游客也不要为之谈虎色变,毕竟意外事故的发生纯属偶然,并不常见。游客可选择购买旅游意外险来化解自己的后顾之忧。旅游意外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意外发生后给游客带来的经济压力,其定义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在出差或旅游的途中因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或伤残,或保障范围内其他的保障项目,保险人应承担的保险责任。而这里意外事故的构成必须具备以下3个条件:(1)意外发生的,即被保险人未预料到的和非故意的事故;(2)外来原因造成的,即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3)突然发生的,即事故的原因与伤害的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关系,并在瞬间造成伤害,来不及预防。

二、防患未然,境外游购买救援险应对突发疾病

境外不同境内,游客身处异域他乡,举目无亲、语言不通,特别是中老年人遇有突发疾病时难免会出现手足无措、求医无门的尴尬与无奈,针对上述问题,游客出行前可选择购买SOS境外救援医疗保险防患于未然。境外旅游救援保险由新华保险和国际(SOS)救援中心合作,利用国际救援中心遍布全球的服务网络,针对国民境外旅游、探亲访友、公干在境外面临的意外、医疗等风险联合推出的24小时全天候、综合性的紧急救援服务及意外、医疗、救援服务费用保险保障。遇有突发情况,被保险人只要拨通SOS设立的三条专线电话,就能得到国际救援组织的服务信息和及时救援,同时还能获得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障、救援服务费用保障、医疗费用保障等。

三、主次分明,事发后第一时间就医勿论孰是孰非

出现意外后,无论是游客还是旅行社都应该把生命安全摆放在首位,第一时间寻求救援,切勿一味指责和埋怨,以免耽误就医时机,扩大伤害和损失。针对旅游意外出现的人身伤害,一般原则是旅行社协助游客就近就医、属地治疗,伤者的治疗时间、出院时机以及转院治疗等相关要求以治疗医院结论为主。另有,因意外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不在旅游质监部门调解范围内,故受害人提出的治疗费、陪护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相关诉求需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解决。

四、积极主动,纠纷中明确维权目的切忌态度蛮横

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执法大队作为旅游纠纷调解、旅游市场监管的主体,在调解和执法过程中有权要求旅行社、游客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这是国家法律赋予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利,无论是游客还是旅行社都应予以配合和支持。纠纷处理过程中,双方可提供有力于己方的证据反驳对方诉求,但不应将矛头指向调解、执法工作人员。

近日天津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天津金昇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对执法、调解人员的调查取证工作不予配合、态度蛮横、影响恶劣,旅游管理部门当即对两家企业的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在此对以上两家企业提出点名批评。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上述两家企业应端正工作态度,提高服务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站在“讲大局、谋发展”的高度,充分认清政企关系,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旅游质监部门情为民所系,法为民所用,其工作原则就是依规依法,促进旅游市场的繁荣和稳定,保证人民群众在旅游过程中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广大市民在旅游过程中遇有问题咨询或需要维权投诉,请及时拨打88908890或1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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